6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实行
8月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批准。 修改决定将自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垃圾仍然是“四分”
处罚力度加大
对物业、居委会、村委会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处罚,也从原来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或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了“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增“信用惩戒”
新《条例》指出,杭州市会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制度。此外,违反该条例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联运环境率先探索垃圾分类“征信体系”
早在今年年初,联运环境就在杭州市运营的项目小区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征信体系”的可行性。联运环境联合余杭区城市管理局推出垃圾分类提醒服务,通过联运环境的智能监管服务,如果监控到某住户没有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该住户将会收到由余杭区城市管理局发送的提醒短信,提醒住户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正确投放。
目前,联运环境在杭州余杭区运营的垃圾分类项目覆盖300多个小区,服务22.6万户家庭。联运环境进驻的小区,都会举办众多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如入户宣传、主题宣传,积分兑换等,力求让小区居民都知晓垃圾分类并能正确进行垃圾分类。经过项目运营,项目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9%以上,垃圾分类正确率达93%以上,形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这对垃圾分类“征信系统”平稳推进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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